(1)调解体系“严”。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纪检信访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员花名册,含专兼职人员22名,构建了严谨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体系。建起了《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台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统计表》等“六本台帐”。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培训各级调解干部30多人。
(2)调解宣传“广”。通过现场咨询、宣传专栏、召开法律讲座等形式,深入企业和职工,发放宣传资料3500多份,现场解答咨询200多人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切实在全办形成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预防氛围。
(3)调解预防“早”。实行“水不来先垒坝”,召开分析研判会5次,梳理问题线索13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变事后介入为事前预警。督促12个在建项目主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帮助辖区20多家企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调解处置“快”。做到快调解、快处置、快结案。截至目前为止,调解劳动争议纠纷8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5%,有效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先后吸引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同行5批次100多人前来指导和学习,《四川日报》予以报道。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