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
受理机构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
办理地点 |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
联系电话 | 0839-3507485 |
设定依据 | 无 |
申请条件 |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40、50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地农民)、城镇复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 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高校毕业生10万,妇女8万,其他人员5万。 财政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和享受贴息期限: 利率:正常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期限:不超过2年,逾期不贴息 |
办理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妇女如属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合伙投资协议书等。 |
办理时间 |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填写《个人或合伙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申请认定表》一式二份; 2.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审核并签字盖章; 3.区人社局审批签字盖章后推荐到广元市创业小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广元市创业小额融资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实地勘察核实; 5.核实通过后银行放款。 6.申请人按月结算付利息后财政按季度贴息。 |
资料下载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