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5月23日召开的开发区全面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市上安排,开发区从即日起至秋收结束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工作,确保广元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有效保护。
会上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对广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通报了各镇(街道)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并与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工作目标责任书。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工作;二是要认真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抓好相关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和群众教育;四是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日常保洁和垃圾治理工作;五是要加强督查督办、监管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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