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河流管理保护,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石龙街道从四个方面发力。
一、完善管理体制。与涉及河流的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有效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联合巡查,落实“河长制”。
二、加大排查力度。对侵占河流水域、非法排污、非法捕鱼、乱倒乱排等不分大小彻底排查,联合整治,三天内查处13起大小违规事件。
三、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宣传,设立警示标牌,“河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四、严格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河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定期考核问责并纳入年终考核。截至目前,已警告20人次,确保了辖区河道管护工作有序开展。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