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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区办公室 时间:2025-10-02 分享:

   

 

公开时间:202510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 附件........................................49

第五部分 附表.......................................10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党工委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指示;研究解决辖区内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市委委托负责辖区内干部管理;负责辖区内党的组织、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党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管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和编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或审批;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科技、文化、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员会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目督办)、党群人事部、纪检监察工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合作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办公室、社会事务保障局(农业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治理办公室)、总工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8631.06万元。与2023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724.09万元,下降2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的专项债资金由财政局下达给项目主管部门区建环局执行,2024年按照相关规定就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了项目业主。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本年收入合计7863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98.85万元,占26.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32.21万元,占73.8%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本年支出合计7863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81万元,占4.2%;项目支出75310.25万元,占95.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8631.06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724.09万元,下降26.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的专项债资金由财政局下达给项目主管部门区建环局执行,2024年按照相关规定就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了项目业主。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8.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2%。与2023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0.66万元,增长9.7%。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5.79万元,占26.1%;国防支出14.6万元,0.1%;科学技术支出430.21万元,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59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4.88万元,占17.3%;卫生健康支出748.47万元,占3.6%;节能环保支出2017万元,9.8%;城乡社区支出5882.09万元,28.5%;农林水支出276.53万元,1.3%;交通运输支出207.4万元,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5.65万元,0.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6.35万元,2.5%;金融支出0.41万元,0.1%住房保障支出1202.23万元,占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万元,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7.66万元,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9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支出决算为537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250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36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机关服务03(项):支出决算为3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发展与改革事务04(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05(项):支出决算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发展与改革事务04(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专项普查活动07(项):支出决算为5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信息化建设07(项):支出决算为2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8(项):支出决算为12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审计事务08(款)审计业务04(项):支出决算为56.8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大案要案专查处04(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1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99.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13(款)招商引资08(项):支出决算为60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13(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0.8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民族事务23(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档案事务26(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58.2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机关服务03(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宣传事务33(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信访事务40(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4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203(类):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防支出203(类)国防动员06(款)兵役征集01(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国防支出203(类)国防动员06(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支出决算为43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支出206(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04(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04(项):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04(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支出206(类)科技条件与服务05(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206(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9(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3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支出决算为144.59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文化活动08(项):支出决算为126.55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群众文化09(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4(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体育03(款)其他体育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新闻出版电影06(款)电影07(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决算为356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劳动保障监察05(项):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机关服务03(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支出决算为47.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9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1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01(项):支出决算为57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公益性岗位补贴05(项):支出决算为8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伤残抚恤02(项):支出决算为31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义务兵优待05(项):支出决算为6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09(款)退役士兵安置01(项):支出决算为5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支出决算为8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养老服务06(项):支出决算为7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康复04(项):支出决算为21.0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支出决算为10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支出决算为860.0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临时救助支出01(项):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生活救助25(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2(项):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拥军优属04(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41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支出决算为748.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乡镇卫生院02(项):支出决算为4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服务17(项):支出决算为7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46.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11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救助13(款)城乡医疗救助01(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14(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0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03(款)水体02(项):支出决算为2010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农村环境保护02(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支出决算为588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09(项):支出决算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项):支出决算为2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19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支出决算为97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63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决算为27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病虫害控制08(项):支出决算为1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农产品质量安全09(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2(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项):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执法监督09(项):支出决算为3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防汛14(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其他水利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贷款奖补和贴息07(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01(项):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项):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04(项):支出决算为38.0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支出决算为207.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36(项):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支出决算为9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制造业02(款)其他制造业99(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05(款)产业发展17(项):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国有资产监管07(款)与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05(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支出决算为516.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商业流通事务02(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44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3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金融支出217(类):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金融支出217(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支出决算为120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公共租赁住房06(项):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保障性租赁住房10(项):支出决算为3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60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4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重要商品储备05(款)应急物资储备11(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支出决算为117.66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机关服务03(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支出决算为2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2(项):支出决算为1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07(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6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6.3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2.21万元,下降1.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02万元,占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7万元,占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3万元,占9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减少2.58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出访地不同

开支内容包括:赴荷兰挪威团组出访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机票费及保险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减少1.54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遵循厉行节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分类保障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增加1.9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活动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0批次,97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务活动、招商引资活动投资说明会等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32.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7.32万元,比2023643.21万元,下降61.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项目名称)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6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区建环局曾家桥棚户区项目余额本金及利息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4年广元经开区拼经济比发展经济运行持续向好,招项目扩投资发展动能持续凝聚,兴产业壮规模产业质效稳步提升,优环境强配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民生保障实现新改善、新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呈现新局面、新成效呈现党的建设新局面、新成效。单位履职效能较好。2024年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决策程序较为规范,执行有效,均实现预计目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区建环局曾家桥棚户区项目余额本金及利息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曾家桥棚户区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周边的环境具有改善作用,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便于统一处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改善了棚户区脏乱差的不良现状,提高了棚户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提高城市面貌,缩小社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将充分体现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本项目的实施,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助力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机关服务03(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发展与改革事务04(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05(项):反映日常经济运行调节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发展与改革事务04(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专项普查活动07(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信息化建设07(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8(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审计事务08(款)审计业务04(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大案要案查处04(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1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13(款)招商引资08(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商贸事务13(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档案事务26(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档案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机关服务03(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宣传事务33(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信访事务40(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信访事务支出。

2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国防支出203(类)国防动员06(款)兵役征集01(项):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28.国防支出203(类)国防动员06(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29.科学技术支出206(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04(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04(项):反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支持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支出。

31.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技术研究与开发04(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32.科学技术支出206(类)科技条件与服务05(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33.科学技术支出206(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9(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99(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文化活动08(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群众文化09(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4(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体育03(款)其他体育支出99(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新闻出版电影06(款)电影07(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劳动保障监察05(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机关服务03(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01(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公益性岗位补贴05(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就业见习补贴11(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伤残抚恤02(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3(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义务兵优待05(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09(款)退役士兵安置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养老服务06(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康复04(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临时救助20(款)临时救助支出01(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生活救助25(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2(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拥军优属04(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乡镇卫生院02(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7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3(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7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7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7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计划生育服务17(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7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计划生育事务07(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救助13(款)城乡医疗救助01(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81.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14(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8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优抚对象医疗14(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99(项):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8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85.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03(款)水体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8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农村环境保护02(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87.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8.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09(项):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89.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9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91.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9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项):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9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94.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城市建设支出03(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9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9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棚户区改造支出10(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97.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4(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98.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农村社会事务支出15(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99.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项):反映土地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0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1.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病虫害控制08(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2.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农产品质量安全09(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03.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52(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04.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05.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06.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水利执法监督09(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07.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防汛14(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08.农林水支出213(类)水利03(款)其他水利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09.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贷款奖补和贴息07(项):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110.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11.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01(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112.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13.农林水支出213(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14.农林水支出213(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04(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115.农林水支出213(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66(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01(项):反映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用于改善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

116.农林水支出213(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66(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17.农林水支出213(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2(款)移民补助01(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118.农林水支出213(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72(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02(项):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119.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36(项):反映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120.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99(项);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1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制造业02(款)其他制造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2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05(款)产业发展17(项):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1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国有资产监管07(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08(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05(项):反映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培育、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2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98(款)制造业02(项):反映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安排的纺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冶炼、建材、交通运输设备、烟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天、船舶、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支出。

1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商业流通事务02(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6(款)其他涉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2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29.金融支出217(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公共租赁住房06(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31.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保障性租赁住房10(项):反映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的支出。

13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3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重要商品储备05(款)应急物资储备11(项):反映用于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的支出。

1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机关服务03(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2(项):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07(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03(项):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139.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40.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2(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41.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3(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42.其他支出229(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6(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4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广元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整体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92年成立,2012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7007798197568;下设14个内设机构、下属1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目督办)、党群人事部、纪检监察工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合作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办公室、社会事务保障局(农业农村工作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治理办公室)、总工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目督办):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文秘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等工作。

2.党群人事部: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党工委日常工作及其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调查分析各阶层的思想动态;负责舆情的收集处置;组织指导理论研究、学习宣传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两新”组织和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统战、科协、老促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就业创业、人才开发、社会保险、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企业工会建会、劳模评选、困难帮扶、经费管理、职工权益的维护、普惠等工作。

3.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案件调查;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4.财政局(国资局、融资办):贯彻执行国家财税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履行经开区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协调税收征管;负责非税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融资贷款的管理使用;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统筹和管理;协助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和竣工决算审核;负责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统筹和监督管理;负责融资平台体系建设与管理;协调企业融资工作。

5.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挂联、全社会固定资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申报重大项目工作;负责全区项目包装策划、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负责招投标、入园企业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项目储备、节能降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6.经济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贯彻执行国家产业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园区产业项目布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负责外经、外贸、外资,监测、汇总、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负责入园企业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申报重大项目;指导中小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协调申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并督促实施;负责节能降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拟订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等相关工作;负责孵化器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区内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工作;牵头协调现代化服务业发展,推动第三方物流、会展经济、电子商务发展;负责统计工作。

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组织审查符合总休规划的工业项目设计方案,报市规委会备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协调园区企业的工程建设;协调办理工业、基础设施及与之配套项目的“一书两证”。

8.经济合作局:贯彻执行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招商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招商引资项目征集、包装推介及宣传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和招商网,承办招商项目信息发布和宣传活动;负责招商项目的评估、推荐、洽谈和协调等工作。

9.审计局:负责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监督、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组织实施区内各单位(部门)领导及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岗位审计职责。

10.行政审批局:制定经开区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接落实省、市行政审批职能下放,承办省、市、区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监督管理,统筹协调解决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中矛盾和问题;负责经开区产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会同项目挂联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快速开工建设和早日竣工投产;负责协调落实经开区产业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

11.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办公室: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助做好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

12.社会事务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文化、体育、旅游、教育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工作;负责移民扶贫、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

13.应急管理局(综合治理办):负责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救灾、减灾、地质灾害救灾、水旱灾害救灾、森林防火;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区综合性安全生产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与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承担经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值班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政法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防邪、铁护、国安等工作。

14.总工会:负责市总工会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辖区企业的建会、劳模评选、困难帮扶、经费管理、职工权益的维护、普惠工作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

15.科技信息服务中心:负责与相关科研机构和部门的科研业务合作,提供科技服务和技术依托;为入区孵化项目提供研发、中试场所与相关支持;促进产学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负责收集和发布技术、经济、市场、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与科技界、产业界、金融界建立互通合作渠道;为企业提供技术、管理人员引进、高新技术嫁接的协调服务和产业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资服务。

(三)人员概况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共有202人,其中编制人员126人,编外人员76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经开区管委会收入均为财政资金,全年收入7863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98.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8032.21万元。如下表:

表1-1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收入表

序号

分类

决算数(万元)

占比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598.85

26.20%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8032.21

73.80%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0.00%

4

其它收入

0.00

0.00%

5

年初结转结余

0.00

0.00%

合计

78631.06

100.00%

(二)支出情况

2024年经开区管委会全年支出总计7863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81万元(人员经费2913.49万元、公用经费407.32万元,项目支出75310.25万元。如下表:

表1-2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支出表

序号

分类

决算(万元)

占比

1

基本支出

3320.81

4.2%

1.1

人员经费

2913.49

3.7%

1.2

公用经费

407.32

0.5%

2

项目支出

75310.25

95.8%

合计

78631.06

100.00%

(三)结转结余情况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收支结余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2024年,广元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坚持拼字当头、产业为先、环境为要,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部门预算总体绩效较好。

1.履职效能

2024年工业总产值实现515.9亿元、增长20.4%、占全市56%、总量排全市第一,规上工业总产值481.7亿元、增长20.4%、总量排全市第一,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实现13%、增速排全市第二,社消零同比增长6%、增速排全市第三,技改投资、工业投资总量全市第一,财税收入占全市37%;成功签约引进池州九华明坤年产10万吨高端工业铝材及精深加工项目等项目61个、亿元以上项目33个,总投资365.05亿元。开工建设中科瑞能等产业项目31个,新竣工明坤新材等产业项目19个;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宜居环境、民生兜底等方面91个项目建设,总投资2.55亿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呈现新局面、新成效。履职效能较好。

其中:

(1)培育产值10亿企业

年初计划培育3家。久达新材、中孚高精、林丰铝电3家企业荣登2024四川制造业企业100强。

(2)党的工作覆盖率

年初绩效目标值为100%。2024年举办县级领导班子读书班3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系列宣讲55场次、专题党课16次,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完成100%。

(3)全区规上工业总产值

年初绩效目标值460亿元。2024年管完成481.70亿元。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

经开区管委会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年初预算无偏差。

(2)单位收入统筹

经开区管委会无统筹自有收入。

(3)支出执行进度

部门全年预算数78631.06万元,1至6月预算计划执行数39315.53万元,实际执行数68143.07万元;1至10月预算计划执行数65525.88万元,实际执行数73835.82万元;未发现支出预警金额和违规金额。

(4)预算年终结余

2024年部门年终无预算结余。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

部门制定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且相关制度得到落实。

(2)财务岗位设置

部门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分别设置会计、出纳、审核岗,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

(3)资金使用规范

我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

2024年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815%,大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主要是新增办公设备和土地使用权。

(2)资产利用率

我单位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价值5.50万元,办公家具账面价值109.86万元,办公家具利用率为5.00%;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价值358.35 万元,办公设备账面价值1300.86 万元,办公设备利用率为27.55%。

(3)资产盘活率

该单位2023年和2024年均无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024年经开区管委会共计完成采购129.97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其中:中小企业采购129.97万元。

(2)采购执行率

2024年经开区管委会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129.97万元,采购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165个,特定目标类156个。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 0 个。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4年该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均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2)目标设置

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3)项目入库

156个部门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

(1)执行同向

抽查部门预算项目,未发现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符情况。

(2)项目调整

部门预算项目无调整。

(3)执行结果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均已完成,年终决算无结余。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

部门预算项目数量指标233个均完成预计目标值。

(2)目标偏离

部门预算项目全部数量指标233个,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233个,完成数量指标中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内。

(3)实现效果

156个部门预算项目均达到预期效益目标。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它重点领域绩效实施和绩效情况如下:

1.债券资金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债券资金52000万元,主要是经开区管委会专项债券,用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园扩建项目11000万元、广元经开区川北国际汽车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0万元、广元经开区下西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8000万元、广元经开区空港现代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000万元、广元经开区石龙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000万元。

项目均为基本建设项目,均编制了“一案两书”并通过评审,决策程序严密,规划论证合理,资金投向聚焦重点项目;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按规定开展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资金到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按照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完成预期绩效目标;均为在建项目,项目达到计划工程进度,项目达到预先确定的资金拨付进度。均完成年度预期绩效目标,实现预期绩效。

2.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完成129.97万元,均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购置了设施设备,购买了专业服务,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进一步发挥。同时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预期绩效。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经开区管委会2024年资产总额109953.26万元,较上年增长22.36%;负债总额35671.65万元,较上年增长92.36%;净资产74281.61万元,较上年增长4.15%。资产中流动资产35421.45万元固定资产1111.33万元,资产均自用,固定资产成新率52.52%。

国有资产基础工作基本扎实,日常管理较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良好。资产效益较好。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2024年度经开区管委会加强绩效结果内部应用,将项目绩效与项目预算挂钩,将绩效信息与预算一同公开,通过绩效监控改进管理,对上级提出的绩效管理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4年广元经开区拼经济比发展经济运行持续向好,招项目扩投资发展动能持续凝聚,兴产业壮规模产业质效稳步提升,优环境强配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民生保障实现新改善、新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呈现新局面、新成效呈现党的建设新局面、新成效。单位履职效能较好。

2024年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部门预算项目决策程序较为规范,执行有效,均实现预计目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92分。

)存在问题

个别指标未完成。由于近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叠加贸易战的影响,企业投资意愿下降等客观原因,招商引资项目数量和固投规模等部分指标未能完成。

(三)改进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管。一是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目标完成进度的跟踪监控,对执行进度滞后、目标偏离预期、绩效水平不高、管理出现漏洞等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纠偏纠错、分类处置。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因素导致执行进度滞后或绩效目标无法实现的,按程序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最重要的环节,要根据绩效管理结果落实项目负责人、资金使用人、各级领导绩效管理责任,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从而让绩效管理贯穿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提高部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2

区建环局曾家桥棚户区项目余额本金及

利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自2009年起,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程。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09〕295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川办发〔2009〕14 号)等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性文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 化同步发展,要求“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 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要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从现实情况看,广元市的绝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年久失修,这些房屋极其破旧,阴暗狭小,房屋地基下沉,雨水倒灌,屋面破损严重,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很多已经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内房屋布局杂乱无章,基本没有配套设施,水、电线路严重老化,安全、卫生状况极差,居民生活质量低。棚户区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恶劣,居住环境较差,房屋年久失修,居住的安全性较差,该棚户区与政府建设文明新城市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建设文明新城市的步伐,亟待改造。但相对于棚户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目前广元市城区商品房价格偏高,绝大多数棚户区居民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通过购买商品房来改善居住条件,因此需要依靠政府力量推动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本项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统一与棚户区居民签订拆迁协议,拆除棚户区老旧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帮助棚户区居民搬进设施配套完善、小区环境优美的新居,改善棚户区居民人居环境,构建和谐广元。

2.基本情况

2018年2月9日,区住建局与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分21年支付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款共计85264万元。

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地点:活力村、下西村、南木站。项目建设期:计划从2018年3月开始实施,预计2019年2月底竣工,时间为12个月(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75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范围216.8亩,改造区域拆迁共549户(2621人),拆迁房屋 150077.00平方米,均采用货币安置。资金筹措渠道: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7500.00万元,其中:资本金115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00%;申请银行贷款46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 80.00%。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和保障体系,建立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廉租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让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分享改革发展和振兴所取得的成果。

本次资金是按照协议支付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款的回购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区财政局安排曾家桥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2024年下达资金预算合计3689万元。全部拨付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间与金额支付政府购买服务款,含建设成本及运营管理成本、购买服务费。项目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分析,客观反映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查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措施与建议,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全面自评,无选点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收集相关材料具体自评。评价组成员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价组负责评价工作,对项目开展进行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为了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体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元市经开区南陵片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等相关文件,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对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授权广元经开区建设环保局作为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由承接主体实施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做了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符合国家方针政策、产业政策和经济形势,是改善民生、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解决棚户区问题的重要项目。项目设立是经过严格评估论证,属于部门职责,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存在重复。

2)规划合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元市经开区南陵片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等相关文件,为切实改善辖区群众居住环境,实施本项目。

项目设定总体目标改造户数549户,拆迁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57500万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项目规划符合省委、区委、省政府、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明确,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3)资金投向

项目资金支付支付协议回购款,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项目组织管理由广元经开区建设环保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由承接主体负责方案制定,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筹措与融资,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项目的周期控制、风险控制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为规范资金运行,保证项目专项资金正常使用,在项目资金上采用以下办法:项目经费账目独立,专款专用,严格财经纪律。资金按要求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严格审计,杜绝挪用、挤占现象发生。建立审计制度,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分配管理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及时分配到实施单位。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3)绩效监督

项目制定了绩效目标,完成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绩效管理文件,构建了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问题整改等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监督。指导等。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资金3689万元,实际到位3689万元,拨付率100%;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本项目累计支出3689万元,拨付给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689万元用于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费。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未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截止项目评价日,?广元市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帮助经开区549户居民共计2621人改善居住条件,完成了约15万平方米的拆迁面积。

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本项目资金3689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

本项目已完工并及时验收,验收报告表明质量合格。

2.功能实现

项目实施实现了计划能力,近4000余人住上新房,改善住房条件,圆上他们的“住房梦”。房屋使用正常,小区运行良好。

项目同时建设了相关配套设施,整体协调,满足了群众的住房、出行、生活、休憩等需求,全面衔接发挥整体效益。

3.后续管护

项目是改造棚户区,住房由住户自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管护,市政设施由市政部门管护,建有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并落实到位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完成质量

项目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改造区域位于经开区曾家桥,项目将改造区域的549户民居纳入改造范围,区域内2600余人全部分配到新房,住房保障率100%。本项目同时改善经开区城市投资环境,为城市发展腾出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驻,促进产业的聚集发展,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提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机会,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乘数效应,带动区域就业,使老百姓增收,逐步实现脱贫摘帽。

评价结论

曾家桥棚户区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周边的环境具有改善作用,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便于统一处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改善了棚户区脏乱差的不良现状,提高了棚户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提高城市面貌,缩小社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将充分体现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本项目的实施,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助力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本项目总体得分98分。

五、存在的问题

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间拨款。

六、相关建议                                                                                                                                                                                                                                                                                                                                    

建议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间按时拨款,以防止由于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资金成本增加。

 

 

 

 

 

 

 

 

区建环局石盘棚户区项目余额本金及

利息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背景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自2009年起,我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地开展了棚户区改造工程。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09〕295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央投资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四川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川办发〔2009〕14号)等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性文件。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要求“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 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 大结构性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要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从现实情况看,广元市的绝大部分城市棚户区年久失修,这些房屋极其破旧,阴暗狭小,房屋地基下沉,雨水倒灌,屋面破损严重,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很多已经成为危房、险房。棚户区内房屋布局杂乱无章,基本没有配套设施,水、电线路严重老化,安全、卫生状况极差,居民生活质量低。棚户区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恶劣,居住环境较差,房屋年久失修,居住的安全性较差,该棚户区与政府建设文明新城市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影响了建设文明新城市的步伐,亟待改造。但相对于棚户区居民的收入水平,目前广元市城区商品房价格偏高,绝大多数棚户区居民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通过购买商品房来改善居住条件,因此需要依靠政府力量推动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本项目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统一与棚户区居民签订拆迁协议,拆除棚户区老旧房屋,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帮助棚户区居民搬进设施配套完善、小区环境优美的新居,改善棚户区居民人居环境,构建和谐广元。

2.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6日,区住建局与广元市国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分15年支付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款共计50725万元。

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改造地点:共和村(一、二、三、四、五、六组)和竞赛村(一组)。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 38220.72万元,本项目拆迁房屋均处于集体土地上,涉及改造集体土地757亩,共涉及改造总户数287户(1244人),棚改拆迁房屋面积13.13万平方米,均采用货币安置。

资金筹措渠道:申请银行贷款 300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49%;自筹资金 8220.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51%。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和保障体系,建立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廉租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让社会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分享改革发展和振兴所取得的成果。

本次资金是按照协议支付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款回购款。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区财政局安排石盘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2024年下达资金预算合计205万元全部拨付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间与金额支付政府购买服务款,含建设成本及运营管理成本、购买服务费。项目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分析,客观反映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查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措施与建议,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全面自评,无选点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收集相关材料具体自评。评价组成员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价组负责评价工作,对项目开展进行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为了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体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元市经开区南陵片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等相关文件,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对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曾家桥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授权广元经开区建设环保局作为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由承接主体实施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做了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符合国家方针政策、产业政策和经济形势,是改善民生、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解决棚户区问题的重要项目。项目设立是经过严格评估论证,属于部门职责,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存在重复。

2)规划合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1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元市经开区南陵片区、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等相关文件,为切实改善辖区群众居住环境,实施本项目。

项目设定总体目标改造户数287户、拆迁面积13.13万平方米,总投资38300万元。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项目规划符合省委、区委、省政府、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明确,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4)资金投向

项目资金支付支付协议回购款,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项目组织管理由广元经开区建设环保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由承接主体负责方案制定,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筹措与融资,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项目的周期控制、风险控制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为规范资金运行,保证项目专项资金正常使用,在项目资金上采用以下办法:项目经费账目独立,专款专用,严格财经纪律。资金按要求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严格审计,杜绝挪用、挤占现象发生。建立审计制度,在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分配管理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及时分配到实施单位。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3)绩效监督

项目制定了绩效目标,完成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绩效管理文件,构建了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问题整改等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监督。指导等。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资金205万元,实际到位205万元,拨付率100%;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本项目累计支出205万元,拨付给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5万元用于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费。资金使用率100%。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未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截止项目评价日,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帮助经开区287户居民,共计1244人改善居住条件成了约13万平方米的拆迁面积

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石盘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本项目资金205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广元市园区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验收

本项目已完工并及时验收,验收报告表明质量合格。

2.功能实现

项目实施实现了计划能力,近1300人住上新房,改善住房条件,圆上他们的“住房梦”。房屋使用正常,小区运行良好。

项目同时建设了相关配套设施,整体协调,满足了群众的住房、出行、生活、休憩等需求,全面衔接发挥整体效益。

3.后续管护

项目是改造棚户区,住房由住户自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由物业公司管护,市政设施由市政部门管护,建有后续管理维护制度机制并落实到位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完成质量

项目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社会效益

本项将改造区域的全部287户民居纳入改造范围,区域内1244人全部分配到新房,住房保障率100%。本项目同时改善经开区城市投资环境,为城市发展腾出建设用地,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入驻,促进产业的聚集发展,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提供了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机会,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乘数效应,带动区域就业,使老百姓增收,逐步实现脱贫摘帽。

评价结论

石盘棚户区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周边的环境具有改善作用,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便于统一处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改善了棚户区脏乱差的不良现状,提高了棚户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而提高城市面貌,缩小社会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将充分体现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本项目的实施,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助力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本项目总体得分98分。

五、存在的问题

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间拨款。

六、相关建议                                                                                                                                                                                                                                                                                                                                    

建议按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时间按时拨款,以防止由于资金未及时到位导致资金成本增加。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

(第三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2年5月份,在袁家坝办事处上石村滨江西路(二污厂下游)300米处两边绿化带和108国道线之间林地发现有多处红火蚁蚁巢,经广州瑞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行红火蚁监测时,确认袁家坝街道上石村发生面积180多亩,其中:绿化带约30多亩,绵广高速路线之间林地、灌木林约50多亩、潜在发生区林约100多亩。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按照四川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3〕9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广财资环〔2023〕80号)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项目实施目后,达到红火蚁疫情防治根除。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三批)38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红火蚁根除防治行动),设置了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分析,客观反映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查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措施与建议,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全面自评,无选点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收集相关材料开展具体自评。评价组成员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评价组负责评价工作,对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进行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依据按照四川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3〕9号)实施。项目前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符合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明确。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实施。

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红火蚁防治任务(亩次)

1500

质量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246

%

时效指标

时限

1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

定性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涉及周边群众满意度

85

%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红火蚁防治资金(万元)

38

万元

资金严格用于红蚂蚁防治,专款专用,投向合理。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

(2)分配管理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及时分配到实施单位。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3)绩效监督

项目制定了绩效目标,完成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绩效管理文件,构建了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问题整改等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监督。指导等。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资金38万元,实际到位38万元,拨付率100%;企业实际使用3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2)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未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

由四川国光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红火蚁疫情防控治理。对袁家坝办事处滨江西路红火蚁发生核心区180亩进行了6次全面防控及6次监测服务,并对潜在发生区2280亩进行2次全面监测及防控处置。目前已完成其中防控及部分监测工作。且通过连续观察,红火蚁蚁巢危害等级从防控前的4级降至无活蚁巢,红火蚁的工蚁危害密度等级从2级降到0级,自8月11日后监测均没有发现活蚁巢及活动工蚁。

(2)完成时效

 2024年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符合性

项目依据按照四川省《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的通知》实施,省委省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符合

2.成长性

红火蚁还捕食其他生物,破坏环境生态平衡,还会破坏供电、电信、农田、堤坝等公共设施,甚至在受到干扰时会攻击人畜,严重威胁人类和动物的安全。项目实施灭杀有害生物,保护林草资源和农业生产,保障了农业产业发展。

3.经济性

红火蚁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极大危害。它们以农作物种子、幼芽、嫩茎、果实和根系为食,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造成农业减产,通过有效防治,保障农产品增收,减少灾害损失,增加农业经济收入。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经济效益

红火蚁通过啃食农作物根系、茎秆和果实,导致减产和品质下降,严重威胁农业生态系统平衡。防治工作通过科学排查和精准治理,可有效遏制其扩散,维护生态多样性。红火蚁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通过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控,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业收入。

2.社会效益

红火蚁对人具有主动攻击性,叮咬后引发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通过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减少被咬事件发生,有效可避免大面积弃耕和叮咬致死事故,减少社会矛盾和资源浪费。

、评价结论

自2025年1月后开始连续5个月监测,通过现场踏查和工蚁诱集监测均没有发现红火蚁蚁巢及红火蚁工蚁。初步达到红火蚁疫情防治根除。取得预期效果。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改进建议

无。

 

 

 

2024年就业创业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精神, 进一步推进我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24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支出进行了全面绩效自评,自评情况报如下。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

(一)政策背景

《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同时兼顾其他各类群体,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发挥政策执行部门、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主动性,调动城乡劳动者提升能力、主动就业、积极创业的积极性。补助资金主要按照定向转移支付模式进行分配管理,由市县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使用,重点用于就业创业领域最急需、最迫切的项目。

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其他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等。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细则》、《广元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广元市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等这些重点就业人群,根据就业创业需求不同,分别给予差异化就业创业补助。

政策内容

补贴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的补贴,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求职补贴等;对单位(机构)的补助,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

补贴资金主要采用因素分配和项目分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资金分配。2024年我局就业创业预算安排683.22元,其中,中央资金516万元,省级资金80万元,区配套资金87.22万元。

截止评价日,实际使用资金683.22全部用于就业创业补贴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我单位建立由财务部门牵头组成自评小组,开展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的自评工作,2024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为石龙街道办、下西街道办、袁家坝街道办、盘龙镇

政策总体评价

总体上看,该政策目标明确合理,政策实施对象覆盖全面,通过自评,政策绩效较好,2024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

三、绩效分析

(一)政策设计

1.目标科学

相关制度文件建立较为完善的就业创业补助政策支撑体系,涵盖了对个人的补贴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求职补贴等对单位(机构)的补助,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重要民生领域。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坚持注重普惠、重点倾斜健全机制、激励约束统筹使用、补缺补短严格管理、强化绩效的原则。其政策目标符合国家及当地的基本制度、规划,与客观需求一致。

2.项目协同

就业创业补助政策与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求助、农村低保等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困难群众到社会兜底的作用。政策专项间制度机制顶层设计不存在缺陷或缺失,统筹协调、互为补充,无交叉重复的情况。

3.对象全面

2024年就业创业资金实施对象为辖区内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这些重点就业人群该政策实施对象覆盖全面。

4.标准合理

根据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细则,2024年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1970元/人/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500元/人/月,见习补贴发放补贴标准1970元/人/月,创业政策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按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招用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标准:初始培训和在岗培训补贴标准由市(州)财政、人社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和期限合理确定。政策标准制定合理,考虑了对象区域、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

(二)政策执行

1.实施对象精准

2024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实际补助对象为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就业人群与规定的补助对象范围一致,与其它救助政策协调衔接,与政策预期匹配。

2.政策调整及时

2024110转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通知的函》(广开社函〔20242号)给各镇、和街道办,该文件调整内容:一是重新审核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并在1月20日前报送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二是从2024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新标准即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970元/月·人,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500元/月·人,三是加快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四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就业困难人员审核,防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风险隐患

我局按照政策要求及时调整文件,并下发给各镇、各街道办进行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后及时传达给名执行机构进行执行。

3.执行机制同向

实施过程中,制定了资金分配、财务管理等文件,例如: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经开区劳务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开社〔2022〕20号)等相关文件,对该政策资金使用范围补助对象、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未发现与救业创业补助政策相悖的情况。

《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申领使用管理细则》、四川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广元市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广元经开区劳务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专项实施过程中方式方法同向,同类项目的资金分配方式,资金管理制度机制,财务管理制度机制等要求一致。

4.政策执行质量

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制订了相关制度,例如:《广元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广元市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广元市劳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等。《广元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公益性岗位的设置与管理、监督检查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广元市就业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管理、 培训实施、过程监管、考核评价、补贴申领、管理指导等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广元市劳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实施意见》对就业创业劳务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2024年区社事局预算分配就业创业补助资金683.22万元,使用该政策资金683.22全部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2024年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239人

三、政策效果

1.区域均衡性

2024年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主要采用因素分配和项目分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配,因素分配主要考虑基础因素、努力程度、重点工作等相关因素,并赋予相应权重。每年分配选择的因素和权重,可根据年度就业创业形势和工作重点适当调整根据各地人均财力对上述分配结果进行调整修正。同时,结合各地补助资金使用结存情况,对滚存结余较大的市县,省级在分配年度补助资金时,根据结余情况适当扣减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实行项目分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级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定为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给予定额补助

该民生资金分配方法制定、分配要素设定、基础数据应用、测算依据选取等科学合理。2024年所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政策资金分配依据充分,测算有阶段性基础数据支撑且应用数据选取合理。

该项指标分值15分,自评分15

2.对象公平性

2024年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实施过程: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调查人员(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和程度等的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并签字,根据调查核实、评审意见、张榜公示情况作出审核决定,并将有关申请审核材料报区社事局审批。区社事局内提出审批意见。

通过政策宣贯、民主评议、调查、公示等程序确保对象公平。

3.社会满意度

通过对相关受益群体的整体满意调查,被调查对象对政策顶层设计、制度构建、管理实施及成效各环节比较满意,群众满意度为90%。

、评存在主要问题

无。

、改进建议

无。

 

 

 

 

 

 

 

 

 

 

 

 

2024年科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33号)、《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四川省中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财教〔2020〕97号)等文件精神,广元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广元市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广府发〔2022〕4号)、《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广科发〔2022〕31号)等文件,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支撑产业和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前资助和后补助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计划项目。

本项目系广元瑞峰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2024年实施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包括:

1.科技研发项目该项目是对企业正在实施的合成革涂层交联剂的高性能化及功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进行补助,财政补助金额50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4年12月

2.科技转化项目该项目是对企业正在实施的一种聚氨酯改性隔热涂料其及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2010050888.5)发明专利运用进行补助,财政补助金额20万元,实施期限2023年8月-2024年7月。

3.瞪羚企业备案补助项目对企业入库2022年四川省瞪羚企业库,给于财政补助8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0万元、市级补助20万元。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载体,解决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的合力。要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使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资金支持方向用于企业科技研发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2〕190号),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99号),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171号)预算安排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其中分配给本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设定了总体绩效目标,同时设置了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资金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分析,客观反映项目的目标实现程度,查找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措施与建议,强化项目绩效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

项目全面自评,无选点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收集相关材料开展具体自评。评价组成员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座谈调研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

区经商局评价组负责评价工作,对本项目资金进行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

2023年科技研发项目2023年科技转化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要求,由市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企业申报,区经商局审核合格上报市主管部门再上报省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省、市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项目立项符合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相关文件,符合《广元市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广府发〔2022〕4号)、《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广科发〔2022〕31号)等文件规定。

2022年瞪羚企业备案补助项目:由省科技厅发布年度备案通知,企业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其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授予“四川省瞪羚企业”称号。项目立项符合《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要求,

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设立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

该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2023年科技研发项目和2023年科技转化项目均经过可行性研究,对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企业符合2022年瞪羚企业备案条件。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3)资金投向

项目与科技发展总体规划、材料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点领域,资金投向符合要求。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

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厅、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元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元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广府发〔2022〕4号),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产出转移转化十条措施》、《广元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广元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广元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第一批)工作的通知》,项目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较完善。项目组织和管理职责明确,符合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四川省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发布了《组织开展2022年度瞪羚企业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况。

(2)分配管理

2023年科技研发项目、2023年科技转化项目资金按照合同任务书补助,瞪羚企业备案补助执行统一标准,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符合管理要求。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及时分配到实施单位。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

(3)绩效监督

项目制定了绩效目标,完成了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绩效管理文件,构建了绩效管理制度,明确了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问题整改等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监督。指导等。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

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科技研发项目补助50万元,科技转化项目补助20万元,瞪羚企业补助80万元)实际到位150万元,到位率率100%;

(2)资金使用

企业账面累计使用项目补助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包括设备及原材料购置、产品检测费、技术咨询服务费等。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未发现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未发现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

2023年科技研发项目(合成革涂层交联剂的高性能化及功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已于2025年5月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证书;2023年科技转化项目(一种聚氨酯改性隔热涂料其及制备方法专利(ZL202010050888.5)转化)已于2024年10月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四川省科技厅公布2022年备案四川省瞪羚企业名单,广元瑞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榜,备案编号SCDL20220168。

(2)完成时效

因技术研发的不可控性,项目完成时间滞后于计划时间。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符合性

2023年科技研发项目(合成革涂层交联剂的高性能化及功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2023年科技转化项目(一种聚氨酯改性隔热涂料其及制备方法专利(ZL202010050888.5)转化)、2022年瞪羚企业补助项目均符合各级政府支持重点、产业支持政策,属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2.成长性

该项目的实施,提升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该企业取得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在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产品竞争优势进一步扩大。壮大了我区科技企业实力,提高了我区科技发展水平。

3.经济性

该企业2024年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大幅增加,项目的实施对提高企业科研水平、推进成果转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提高了产品科技含量,打造了公司高精尖产品,扩大了市场占有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经济效益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对于企业减低生产成本,开拓新局面,打造公司品牌形象及精尖产品,促进市场经济创收,提高盈利水平起到较大作用,完成了收入、利税等预期计划经济效益指标

2.社会效益

企业科技项目研发成功,提高企业营业收入,激发整个产业链的市场活跃,促进产业链行业的经济发展,计划增加就业岗位10个,增加就业岗位10完成计划目标。

科技项目的实施,推动支撑产业和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实施管理较规范,基本完成预期计划,但还存在项目进度滞后等问题,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完成时间滞后于预期时间

六、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控,力争按照计划时间完成投入使用,及时发挥效益,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和财政资金效率。对于因客观因素导致任务无法按时完成的,应按程序及时调整绩效目标。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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