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干道至捷胜路连接道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文件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 一号干道至捷胜路连接道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9.16项中第(10):“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如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现将此条要求取消。
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16日 9时30分,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 23日 9时30分。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川公网安备 510890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