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县交通运输局每月召开1次防汛安全工作会议,成立在建交通工程汛期安全防控管理小组,把项目汛期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监督检查频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监督检查到位。自今年入汛以来,全县共开展汛期安全监督检查30余次,现场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4份。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对在建交通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高边坡、临崖、河谷地带、施工十字路口等地段和安全用电、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排查。截至目前,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80余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和部位,已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