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安全管理。定期对渡口及船只开展安全检查,严禁船舶“带病航行”,今年以来,共开展船舶安全检查10余次,检查更换渡船救生衣40余件、灭火器10具、救生圈20个。严格落实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和“六不发航”制度,重点对客渡船舶签单发航不规范、不能准确掌握客源信息、管理人员未着救生衣、乘客登船秩序混乱等5类问题进行监督管理,保证水上交通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积极组织航运企业安全员、有船乡镇船管员及持证船员开展水上安全培训,提高船舶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今年以来集中开展水上安全培训1次,累计培训70余人次。结合走访、安全检查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开展宣传,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短信等渠道实时传递天气信息,第一时间提醒企业和船舶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累计宣传20余次,受众达100余人次,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积极配合防汛指挥部门,做好防范措施,完善水上交通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援能力。用好水上信息化监控设备,实现水域全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险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明确防溺水联络员,加强长绳、救生衣、应急救生艇等救生设备储备,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解决,保障辖区水上从业人员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