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突出整治重点,落实整治责任,巩固治理成果,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和中国最干净城市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又是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民生工程。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和福祉,关系水陆交通形象和广元形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责任体系,把综合治理工作同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股)室要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坚决整治影响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公路环境。公路养护部门要以城市进出口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旅游公路为重点,加强公路路面清扫和边沟清理,强化公路绿化管护,坚决整治在公路沿线焚烧垃圾等突出问题。公路路政部门要加大巡查频率,集中力量清理整治在公路沿线乱丢乱倒、乱堆乱占、违规设置广告牌等突出问题;要强化双超治理,从源头上控制“双超”车辆上路行驶,有效遏制货运车辆沿途抛撒、带泥上路等行为。交通质监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路段材料堆放和施工机械停放,实行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施工场地必须打围,进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从源头上控制扬尘污染。要通过整治行动,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道路运输环境。道路运管部门要以机动车维修企业(摊点)、运输场站、公交站台和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存在的脏、乱、差突出问题为重点,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
(三)水上交通环境。航务海事部门要加强客渡码头、营运船舶环境卫生整治,对重点渡口、码头附近漂浮物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水上交通环境得到改善,通航水域环境得到净化。
(四)机关单位环境。各单位要以乱仍乱倒垃圾、乱堆放杂物、乱排污水、乱搭棚舍、乱张贴涂写广告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办公区、绿化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整治。要深入推进职工食堂油烟污染法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大幅度减少油烟排放。要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定期开展“四害”消杀工作,规范车辆停放,做好室内外垃圾分类处理,强化绿化管护,打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强化措施,加强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障
(一)逗硬检查,严格考核。我局将把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年度目标绩效指标严格考核,并按照《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明查暗访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予以通报,并扣减责任单位2017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二)保障经费,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宣传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主题活动,让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要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工作经费,加大对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
(三)及时总结,反馈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联系人:陈丽莎,联系电话3356105),广泛宣传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
附件:广元市交通运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表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