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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28 15:20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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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村能办”“家门办”便民 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两项改革”后半篇成果,全面提升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22〕17 号)要求,我中心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
按群众需要编制事项清单,实现基础目录清单内所有事项在村社区办理,各县区因地制宜选择参考目录清单内事项受办,逐步优化完善事前服务,实现“村能办”“家门办”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群众办事便利化,让基层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企业群众得到个性化精准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显著增强。
三、主要内容
2023年8月底前,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发布2023年“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基础目录事项清单和参考目录事项清单。9月底之前,各县(区)参考基础目录事项清单和参考目录事项清单,结合实际梳理本地区“村能办”“家门办”便民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基础目录清单内事项在村(社区)直接办理。各县(区)要建立完善重点人群服务需求清单,灵活各类事项受办方式,持续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各类监督保障措施,推动实现“村能办”真能办、更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