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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对内管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全面客观评价和正确使用内管干部中的作用,9月16日,市投资集团党委派出审计组启动了对控股子公司—广元天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本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广元市市级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精神。由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组长、集团内审部、监察室和公开选聘的会计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重点对该负责人任职期间天筑商贸公司财务收支真实性、对外债权债务(借出借入资金)合法合规性,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资产管理保值增值情况;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投资集团党委主动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通过对集团内管干部所在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各子公司负责人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干部的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进而评价内管干部是否履行了经营管理职责,是否严格执行了财经法规,从而为集团党委评价和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科学依据,投资集团党委每年将有计划的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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